土地就像孩子,要每天細心呵護,
下田巡一下,就知道它需要什麼

你曾經因為紀錄片「無米樂」被那些純樸的農民感動過嗎?
是不是覺得家鄉的蔬菜水果吃起來總是比進口的還要多一分的新鮮可口?
你知道在臺北這個繁忙現代的大都市裡,也可以很農村嗎?

為了鼓勵時下年輕人利用影像、行動記錄臺北都會農村生活點滴,我們公開甄選優秀紀錄短片企劃案。請盡情發揮你的創意,絞盡你的腦汁,寫下用影像紀錄臺北都會農業的企劃案,讓我們一起見證臺北的農業發展!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4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請將作品及所有書面資料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
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2段42巷17弄15號1樓—98年影像行銷臺北市農業特色紀錄短片甄選徵件小組  收
詢問專線:(02)2895-4177轉13  七星生態保育基金會 管小姐。
更詳細的資訊及報名表下載歡迎請至七星網站http://www.7stareco.org.tw/about.asp 最新消息查詢下載。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臺北市七星生態保育基金會

一、前言: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為振興臺北市農業,擬甄選以行銷台北農業為前提,可展現都會農業的多元風貌的優秀紀錄短片企畫,同時藉此計畫深耕培育影像製作人才,鼓勵年輕人利用影像、行動紀錄農民生活點滴,進而關心農業社區,呈現台北都會農業的內在特質的創作計畫。本次短片的甄選的重點是希望未來的作品,有別於政令宣導片,能夠具備了主題先行性、系統性、完整性、社會性..等,這些紀實作品所應該具備的基本特質,採訪拍攝出有經濟、社會與文化深義的短片,真正深度探討農業的問題。主辦單位期待參與甄選的各製作小組,發揮自己的想法、手段和眼光,由不同角度探討與記錄下獨特的台北都會農業發展故事。本計畫的終極目標是在WTO對農業的衝擊下,協力找出都會農業發展的潛力,看見都會農業發展的前景,更進一步推廣台北都會農業,台北人支持在地農業,落實提升台北農民收益的最高目標。

二、時程:
以下受理時間必要時得隨時調整

收件起迄日(以郵戳為憑)

公告日~4/15

審核期間

98/4/16-4/30

公布揭曉日期(共取三名)

98/4/30

計畫執行時間

98/5/1-10/15

交片

10/31

三、資格
對象:年滿20歲且具有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參與甄選者應擔任紀錄片之導演

四、申請注意事項:
1、限個人申請,申請者須為計畫之導演本人。
2、申請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申請書及企劃書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影本四份)申請書及企劃書均須以A4規格繳交,請勿另加封面或特殊裝訂,缺件者視同棄權。
A、企劃書應具有下列基本要素:
以「臺北都會農業現況與特色」之人、事、地、物為發展背景之作品
B、企劃書內容應含:
(1)影片規格(限以DVCAM或HDV同等級或更高級之數位規格攝製,並以非線性剪輯製作)、片長15分。
(2)全案完整計畫內容說明、記錄對象、表現手法、拍攝大綱、日程計畫表、工作人員簡介、預算表及未來推廣計畫。
(3)每片補助額度上限為10萬元(如有需要,可自籌其他經費)。
3、申請附件:
 過去相關作品精華集一份(DV帶或DVD規格擇一繳交),每部作品以2分鐘為限,最多3部,總播映時間不得超過6分鐘,並附簡要說明。
4、請於申請表適當項目填上資料,任何漏報資料,將負面影響審核結果,資料填寫經查明與事實不符者,本基金會得撤銷其資格。

五、紀錄片執行名額:
預計錄取正取3組,備取2名。

六、評審作業:由4位評審委員進行書面審查。

七、紀錄片執行者應配合事項
    1、拍片執行者期間,6月底前須提列期中報告(進度報告,以A4書面繳交)。
    2、拍片執行者應於計畫結束後一個月內,檢具成果報告書一份、交DVD中英文字幕版本以及DV帶各二份。逾期且未事先獲本基金會同意核備者,視同放棄,本基金會將撤銷補助資格。
    3、經審查獲補助者須與本基金會簽訂補助合約。
4、撥款方式:共分三次撥付。
(1)與本基金會簽訂拍片合約後,兩週內撥付總款項之百分之三十
(2)提列期中報告且考核完成之後的兩週內,撥付總款項之百分之三十
(3)作品完成後且經本基金會送考核評鑑完成後撥付總款項之百分之四十。拍片執行者應於計畫結束後兩週內(10/31前),檢具成果報告書與計畫執行之原始憑證,向本基金會辦理核銷。
5、完成作品均應打上「本作品由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輔導、七星生態保育基金會企畫執行」等字樣,如有公開發表須於發表前一個月函知本基金會,提供門票四張或邀請函。
6、拍片執行者應同意獲得拍片費用後,就本案所提供之相關文件及成果報告等資料,無償授權本基金會以非營利為目的之公開發表與利用,並配合本基金會推動相關之活動,公開發表本拍片計畫之成果。

八、考核與評鑑
1、 獲拍片經費者必須依本基準之規定及本基金會核定通過拍片申請書之計畫內容,確實執行拍片計畫,做為核銷及日後拍片經費審核之依據。
2、 經核定之拍片計畫案,若拍片計畫不得變更(含計畫名稱、實施期程、場地、內容等)若因故無法履行拍片條件者,應即通知本基金會,並繳回已支付拍片款項,本基金會得撤銷拍片資格,並由備取者遞補(依遞補順序)。
3、 獲拍片經費執行者應依規定,檢送成果報告及相關附件資料予本基金會。未依規定檢送前述資料者,本基金會保有撤銷拍片經費資格及追回全部款項之權利。
4、 拍片執行期間內,本基金會得派員前往訪視考核。本基金會及所邀請之相關專家,得就拍片計畫之執行、品質、成果、效益等與原計畫進行評鑑。若評鑑結果認為該計畫之執行、品質、成果、效益等未達原計畫之預期,本基金會得訂相當期限要求獲補助者就該計畫改善,逾期仍未改善者,本基金會保有撤銷拍片資格及追回全部款項之權利。
九、成果報告書及各補助類別及項目繳交附件一覽表
1、所有繳交之書面資料請以A4格式製作。
2、為配合資訊系統數位化,請獲拍片經費執行者配合提供附件資料電子檔(詳須提供電子檔內容欄),格式如下:
(1)請務必提供文字部份之數位格式檔案,以word格式(doc文字檔)存錄。
(2)圖像資料請盡量提供JPEG數位格式。
(3)影音資料之儲存載體,請以光碟DVD存錄。

項目

繳交附件

須提供電子檔內容(宣傳或推廣用)

將公開上網資料

紀錄片之成果

DVD二片

DV2

1.作品內容簡介(含導演及工作人員、規格、長度及作品年代)

2.作品精華片段(紀錄短片2~3分鐘)

1.作品內容簡介

2.作品精華片段(2~3分)

十、相關規定
1、 本計畫中所提之金額,均以新台幣計算。
2、 本計畫之補助經費係以日薪(800元/人/日)方式換算給付,故獲選之組別務必提供主要工作人員之正確名冊及相關個人資料,以利經費核撥。
3、 獲拍片經費執行者應擔保其著作及申請計畫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因前項情事致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權益遭受損害或受連帶賠償請求之損失,該拍片者應對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負全部賠償責任。
4、 獲拍片經費執行者應公開發表計畫之成果﹙公開發表的形式包括權利人以發行、播送、上映、口述、演出、展示或其他方法向公眾公開提示著作內容﹚。
5、 所有申請資料及附件請自行影印留底,本基金會恕不退件。
6、 作品及所有書面資料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2段42巷17弄15號1樓—98年影像行銷台北市農業特色紀錄短片甄選徵件小組  收」,電話:02-2895-4177
7、 若有不明瞭之處請電詢本基金會,詢問專線為 (02)2895-4177。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ecotou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